又一地放宽落户。
4月23日,据“金华发布”公众号消息,金华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,包括放宽居住落户范围、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、试行居住证转户籍、放宽就业落户条件等,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。
另外,又有多地出台购房支持政策。其中,辽宁鞍山发布稳楼市新政,提出降低商贷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、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、予以契税和退税优化、给予“卖旧买新”购房补贴、给予人才购房补贴等15项政策。河南洛阳发布人才公积金贷款细则,提高人才贷款最高额度。
金华进一步放宽户口条件
4月23日,据“金华发布”公众号消息,为进一步优化金华市户口迁移政策,吸引更多人才在金华就业创业,助力金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迁移条件的通知》,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。
其中提出,放宽居住落户范围。本人或配偶在金华市城镇地区有合法产权住宅的,经房屋权利人同意,双方直系亲属均可以在房屋产权地址落户。
同时,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。在浙江省范围内累计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持有签注期内《浙江省居住证》的流动人口,符合现居住登记地合法稳定居住、合法稳定就业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,可在居住地申领《浙江省居住证》或申请居住证互通互认、转换办理。积极鼓励各地开展长三角城市群内居住证互通互认,解决人口流动的公共服务转移接续问题。
还提出,试行居住证转户籍。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,在金华市区、各县(市)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,可以凭签注期内的《浙江省居住证》在居住地公共集体户落户,鼓励各地推行居住年限金华市域范围内累计互认。
此外,放宽就业落户条件,在金华市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,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落户。
鞍山发布稳楼市新政
4月22日,鞍山住建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。
其中提出,优化住房信贷政策。首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%;二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%。首套住房商贷利率政策下限按照现行规定执行,实行按季评估、动态调整;二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加20个基点。
同时,明确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,对已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,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经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购房,鼓励金融机构向首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靠拢。
其中还提出,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。多子女家庭购买新房的,夫妻一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限额上调至70万元,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限额上调至120万元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购买新房的,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%。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。
此外,鼓励合理住房消费。落实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支持政策,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用途且为首套刚需的,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。推行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模式,对存在抵押的房产不用提前还贷即可办理过户,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。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,契税适用税率由原4%调整为3%,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1年内重新购房的予以退税优惠。实施“卖旧买新”补贴政策,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房的购房人,对其改善增加的面积由财政部门给对改善增加的面积给予200元/平方米补贴(限额2万元)。
新政还鼓励青年人留鞍创业置业,对各类人才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高7万元购房补贴。
洛阳发布人才公积金贷款细则
4月22日,洛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《洛阳市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。
其中提出,经洛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,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,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,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和缴存余额限制,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,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。
对洛阳市45周岁(含)以下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俊升配资,40周岁(含)以下硕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技师以上技能人才、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缴存职工,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,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,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和缴存余额限制,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,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。